近日,省人口计生委制定下发了《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统筹发展、协调推进,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综合评定,公开公平的原则,从2010年起,每年评定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实行动态管理。评估标准:
一是统筹格局基本确立。建立起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六条长效机制,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等各项基本制度落实。
二是人口实现均衡发展。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打击“两非”和人口出生缺陷干预措施成效明显,计生统计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
三是优质服务全面覆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标准,基层服务网络功能健全,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受免费计生技术服务。
四是利益导向持续加强。各项法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全部落实,民生普惠政策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协调兼容,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五是群众自治初步形成。90%的城市社区、60%的农村建立起“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城乡社区自治模式。
六是人财保障有效落实。财政核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层计划生育机构人员满足发展要求。 (来源:省人口计生委) |